产品展示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2024-02-07 耐磨叶片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纯利润是175,342,414.9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534,241.5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84,348,487.55元。

  公司2021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758,8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204,888.9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此外,不进行别的形式分配。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工业用不锈钢管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行业归于“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钢压延加工业”,在《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属于C31。

  工业用不锈钢管归属于不锈钢行业中的不锈钢管材,在不锈钢行业中,除不锈钢管材外,还有不锈钢原料以及板材、型材、带材和不锈钢用具等各类制品子行业,而在不锈钢管材应用中还包括民用和工业用两大类别。

  从产业链来看,不锈钢管材行业上游为不锈钢冶炼、辅材制造和不锈钢原材料经销行业,下游是工业或民用用户市场,以及废弃钢铁回收行业,产业链结构如下图所示:

  1、工业用不锈钢管行业的上游是不锈钢冶炼及不锈钢型材行业,中国不锈钢冶炼行业近年来发展趋于稳定。2021年,全国不锈钢粗钢产量为3063.2万吨,同比增加49.3万吨,增长1.64%(图3-1)其中,Cr-Ni钢(300系)1506.7万吨,同比增加68.7万吨,增长4.78%,所占比例上升1.48个百分点,占比49.19%;全国不锈钢表观消费量2610.1万吨,同比增加49.3万吨,增长1.92%(图3-2)。2021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涵盖不锈钢产品品类,受国家调整钢材贸易政策的影响,不锈钢进口量同比增加112.3万吨,增长62.19%。

  2、工业用不锈钢管用途广泛,应用于相关国计民生的各个行业中,下业包括了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设备制造、机械制造等各类行业。这些下业对工业用不锈钢行业的主要影响体现在需求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主要客户分布在石油化学工业、天然气、电力设备制造、机械设备制造等行业,基本的产品的行业分布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用不锈钢管及管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的基本的产品包括工业用不锈钢无缝管、工业用不锈钢焊接管、钢制管件和法兰等。工业用不锈钢管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国内外工业用不锈钢管制造企业一般选择部分工业应用领域作为市场开拓重点,本公司产品主要使用在于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设备制造以及机械设备制造等行业。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经营生产方式,按照每个客户需求多品种、多规格、小批量的特点,围绕订单进行生产,并以原材料成本为基础确定销售价格。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不锈钢圆钢和不锈钢板材,根据销售订单和生产计划,公司采取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国内外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并与多家具有规模优势和经济实力的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原材料主要采购于国内,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不锈钢圆钢、板材等原材料的采购工作,采购部门持续对原材料的市场行情报价进行跟踪,并根据生产和销售部门的订单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在确保生产用料满足的同时,降低公司采购成本。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管理方式,以销售合同为基础带动生产流程。生产部门在收到由销售部门和技术部门联合依据销售订单设计的产品技术细节后,按照交货期、产品类型、产品规格等进行归并处理,提出原材料的计划需求量和批次生产计划,提交管理部门审定后,按照批次生产计划进行滚动生产,并与质量管理部门一起对生产全过程来控制,同时依照订单情况对生产计划进行及时调整,确保生产流程高效运转。

  公司的工业用不锈钢管产品均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来进行销售。公司与采购方签订销售合同,采购方以买断方式购买公司产品。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99,188,805.1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2%;营业总成本2,502,496,996.1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6,349,277.8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9,597,903.8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4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彦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公司2021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758,8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204,888.9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此外,不进行别的形式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状况。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执行有效,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企业存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是在确保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关于调整适合使用的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的要求而做出,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草案)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国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0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编制完成《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公司2021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758,8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204,888.9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此外,不进行别的形式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为总结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度工作情况,企业独立董事撰写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关联董事周向东先生、毛建东先生、陶宇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6票。

  关联董事沈卫强先生、周志斌先生、吴方敏先生、江双凯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

  关联董事沈卫强先生、朱琦女士、周志斌先生、吴方敏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6亿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办理银行借贷等业务。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不超过计划总额前提下,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的需求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意授权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保障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有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信托产品、债券、金融衍生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等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投资品种。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适合使用的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一定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上述会计准则的执行,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数据不构成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草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一百零一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已编制完成《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23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2)。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11、《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草案)。

  12、《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草案)。

  13、《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草案)。

  14、《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2)。

  15、《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6、《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7、《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19、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投资范围有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信托产品、债券、金融衍生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等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投资品种。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需要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有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信托产品、债券、金融衍生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等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投资品种。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逐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尽管公司严格筛选发行主体,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发展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企业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做内部监督,建立台账对打理财产的产品进行管理,并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定期报告、半年度和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方式披露报告期内委托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风险可控。

  因此,我们赞同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是在确保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1、《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2、《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3、《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